卷首纪事

广州社会工作发展的“社工+”浅议

谢俊贵

有人说,广州社会工作发展真是大手笔。2009年,广州开始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而后陆续推出了“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项目。后来,广州又陆续推出了“青年地带”“精神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人员社会适应指导服务”等一系列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和项目。在《2017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广州更提出“创新实施‘社工+'”的社会工作发展目标。广州简直就像一个城市社会工作的领跑者和排头兵。在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向前推进。

实在地讲,在2017年之前,即使查遍国内社会工作文献,也不容易找到“社工+”的说法。国外文献无法查遍,估计也没这个概念。“社工”概念对于普通人来讲本就很新,“社工+”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新概念。那么,何谓“社工+”呢?一般地说,“社工+”就是社会工作服务在其传统实践领域获得较好发展的基础上,使其可能应用的领域不断得到拓展,使其可能服务的对象不断得以扩大,既促进相关领域事业的发展,也促进社会工作本身的更大进步,更促进社会工作服务覆盖更多有需要的人群的一种举措。

广州提出创新实施“社工+”,并非别出心裁或把玩概念,而是有其扎实基础。200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制定出台20多份政策支持文件,社会工作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持续加大,累计投入经费20多亿元;发展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近400家,培育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3万多人,创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188家,开展专项社会工作试点示范项目40多项;创造了项目化、市场化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这些都为广州“社工+”战略的推进打牢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提出创新实施“社工+”,有一个“+”什么和如何“+”的问题。事实上,“社工+”有两个面向三种方式。“两个面向”是指“社工+”在取向上可以有个面向:一个是“社工+X”,另一个是“X +社工”,也即后“+”还是前“+”的两个面向。“社工+X”中的“+”是“介入”之意,也即社会工作“介入”某个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领域,体现的是社会工作群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而“X+社工”中的“+”是“纳入”之意,也即某个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领域将社会工作纳入其中,通常体现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三种方式”则是按照社会工作的结构性因素来划分的。社会工作有三个基本的结构性因素:一是社会工作主体,也即主持和承担社会工作的组织、群体和个人;二是社会工作客体,也即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服务人群和服务领域;三是社会工作方法,也即有效开展社会工作的手段、工具和方式。按照这样三个因素来区分,“社工+”便可以区分为三种基本方式:一是社会工作主体“+”,二是社会工作客体“+”,三是社会工作方法“+”。按照这种区分,广州也就可以采用这三种方式来具体实施和推进其“社工+”战略。

一是社会工作主体“+”。关于社会工作主体“+”,具体一点就是有效动员或吸纳更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加入广州社会工作服务中,以壮大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力量。现在,广州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和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力量是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组织、专业社工,仍有大量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和居民群众尚未加入社会工作服务中,广州实施“社工+”战略,必然应更多重视社会工作主体“+”。

有关社会工作主体“+”的实践,广州并非未有过。广州较早就大力推动“三社联动”,“三社联动”具有社会工作主体“+”的意蕴,它使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在党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工作,这使比较单纯的专业社工“孤军奋战”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确实增加了不小力量,较好地促进了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然而,社会工作主体“+”远远不止于“三社联动”一宗,以后还要“+”有必要或有能力拓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尚可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群体甚至个人。

二是社会工作客体“+”。社会工作客体“+”也就是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推而广之,也包括社会工作服务人群“+”、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目前广州提出的“社工+”,核心是将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有机嵌入社会治理各个领域,以实现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的相互促进、联动发展、深度融合,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创新,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很明显,这种“社工+”就是“社会治理+社会工作”或“社会工作+社会治理”,所加领域显得相对具体,有着明确的针对性,基本上属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当然,无论广州的“社工+”如何具体,其基本意涵都属于对社会工作服务人群或领域的一种拓展。

从近年来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广州不仅在基层社区服务、残障人士服务、精神健康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基本的社会工作服务,而且在劳动就业、社区矫正等方面实行了“社工+”。广州目前提出的“社工+”也并非局限于“社会治理”这一领域,虽然这一领域已经足够宽泛。实际上,广州的“社工+”将是多方面或全方位的。从社会工作服务人群来看,扶贫帮困可能最需要实行“社工+”;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来看,除在社会治理诸领域实行“社工+”之外,社会建设领域、社会福利领域、社会保障领域甚至社会事业发展各分支领域,都有必要或有可能实行更多的“社工+”。

三是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方法“+”主要是社会工作技术手段“+”。目前广州热议最多的社会工作方法“+”乃是“社会工作+互联网”或“互联网+社会工作”,这种社会工作方法“+”也可称为社会工作中的“互联网+”。其基本目标是:加快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实施网上社工项目示范工程,积极应对现代信息化对社会工作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变革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的方式,探索开展基于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线上临床社会工作服务,创建广州社工网上服务平台。

当然,社会工作方法“+”不只是一个“互联网+”的问题,如何在现有的社会工作基本工作方法、主要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模式的创新,也当是广州“社工+”的题中之义。举例来说,社会工作界通常认为,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有四种,即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社区工作方法和社会行政方法,这四种基本工作方法可以说已被社会工作者奉为“教条”,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广州创新实施“社工+”战略,就应在社会工作方法的创新上真正有所作为,不断创新社会工作方法及模式。

总而言之,广州创新实施“社工+”战略,绝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广州创新实施“社工+”战略,有其务实的思想基础、扎实的实践基础和厚实的经济基础。广州的“社工+”战略,既能抓住重点,也能照顾一般,对广州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促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作用。在推进“社工+”战略的过程中,广州可以通过前“+”和后“+”两个面向拓展社会工作服务,同时可以通过社会工作主体“+”调动各种积极因素,通过社会工作客体“+”拓宽各种服务领域,同时通过社会工作方法“+”创新社会工作方法及模式。如此,广州社会工作发展定将迎来一个新的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