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弃电线电缆光缆处理工程设计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104字
- 2021-05-28 16:54:33
3.1 一般规定
3.1.1 处理工程应符合用地功能规划的要求。
3.1.2 处理工程应对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1.3 处理工程分期建设时,总体方案应考虑近期与远期的关系,总平面近期应集中布置,远期应做预留安排。
3.1.1 处理工程应符合用地功能规划的要求。
3.1.2 处理工程应对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1.3 处理工程分期建设时,总体方案应考虑近期与远期的关系,总平面近期应集中布置,远期应做预留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