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税法一本通
作者名: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本章字数:
58字
更新时间:
2025-02-18 07:39:06
第九条 免税、减税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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