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帆身子不舒服,头疼欲裂,想去厕所,她艰难的支起身子,手臂颤颤巍巍,挪动双脚碰到了腌臜的地板,在一阵试探下,脚拇指勾到了那一对拖鞋,正欲起身,两只腿却不听使唤,直发抖,酝酿了许久,终于站了起来。李帆扶着屋内浆白的墙,一步一踉跄,缓缓挪着步子,指甲刻在墙上,露出墙皮内的灰水泥。借着走廊的暗淡的灯光,听到楼梯口传来的乒乒乓乓,是酒碰杯的声音。
厕所和饭店一样难堪,地上铺了六边形小块白砖,周身却是水泥墙,蹲便式,便池里的水窝是黄中透红,一股子骚臭味,六边形的衔接处,黑色的缝里黄橙的体液。电灯是常开的,也只是一个亮黄的灯泡,依着过长的绳子悬在便池上,黑色的小飞蛾绕着灯管附着绳子。右手边是洗手台,象牙样的白,凹陷的池子被打碎了,每次打开生锈了的水龙头,水流直下,顺着漏水的U型管,总有一部分从掩盖管子的柜子内渗出,像蛇似的蔓延,汇入便池时下水道里的恶臭也随着水流的下落朝上爬。
南美的蝴蝶煽动翅膀能酝酿出龙卷风,随手扔下的烟头能引起森林大火。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引发的一连串事件
郑签在厕所徘徊,抽着烟,哼着歌,李帆在厕所方便,顺着歌声尿液哗哗响。
李帆方便完,整理好衣物,扶着洗手池边,站起身,忽的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跳,美,很奇怪的一个字,羊换上大尾巴就是美。她的脸病态的透红了,就是美。李帆拉了下浅红色的塑料绳子,水流冲走了污秽,洗了手,推开门。
并不是一个预期中多么美好的瞬间尤其是在喑哑逼狭的被污水和烟酒味环绕的破旧餐馆里,更是在一个连通风的窗户都没有,透着股尿骚味的厕所门口。郑签小时候也幻想着许多次与自己噫想的完美女性相遇,绝不是现在。他躺在床上,口水流到课本和枕头时,金黄色的梦随着裤裆的一股潮湿的热意,会有一位漂亮女性,模模糊糊的脸,呜呜呼呼的声音,听不见她说什么,看不见她真切的样貌,但在每一个冬天的早晨,冷风顺着封不好的窗户,从脖颈灌入他弯弯的背脊,一股颤抖哆哆嗦嗦,从屋外的煮地瓜米的香气里醒来。女神如果有的话是金黄色的,米香味的,因为他咕噜噜的肚子也渴望着清晨早上熬熟透的米粥,当米粥上腾的热气模糊了他满是划痕的镜片,那张不真切的脸重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现在没有米香味,没有蒸腾的雾气。
“叔叔,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李帆推开门,眼睛盯着门把手,两只手都搭在上面,似乎没太缓过来,松手的一瞬险些摔在他的面前。
“你没事吧,需要帮忙吗?”郑签双手相迎,这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陪领导吃饭锻炼出来的规矩。
此时的李帆才抬起头,他不一样,至少穿戴上就不一样,行政夹克,修身线裤,皮鞋,鼻子上架着黑框眼镜,发量浓密,打理过的背头,在成熟中透着一股叛逆似的轻佻。她再看着他的脸,笑脸,浓密的眉毛,算得上干净的五官,修饰恰当的胡须,在肥厚且略微内收嘴巴旁绕了一圈,眼睛在黑框眼镜的衬托下显得不太大,鼻子是最突出的,鹰勾鼻,鼻梁很高,把眼镜拖得也高了不少。即使是酒后面颊惨白,眼神迷离,也能瞧见其气质不凡,与那些黝黑汗臭的工人不同,可惜的是,那股烟味让李帆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