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护肤类化妆品

【概述】

护肤类化妆品属于基础化妆品,常见的有膏、霜、蜜、乳、化妆水和面膜等。膏霜类化妆品的主要成分是羊毛脂、蜂蜡、高碳脂肪酸和醇、合成酯类、凡士林、石蜡、山梨醇、表面活性剂等,其中油脂含量10%~80%,油脂含量越大,油性越大。乳液化妆品是具有流动性,其成分与膏霜类化妆品类似,油脂含量在20%以下,主要成分多为石蜡、凡士林和甘油等。化妆水的主要成分是水,通常含有少量乙醇,还会添加一些柔软剂、增黏剂、防腐剂等;碱性化妆水中会添加少量氢氧化钾,酸性化妆水会添加柠檬酸、硼酸、乳酸等弱酸,收敛化妆水会添加氯化铝、硫酸铝、硫酸锌等收敛剂。面膜分为薄膜型面膜和膏状面膜,薄膜型面膜主要成分是甲基纤维素、聚乙烯醇、聚乙烯吡咯烷酮等高分子物质以及一些保湿、营养物质;膏状面膜主要是一些营养物质、药物成分与高分子材料加水调和而成。护肤类化妆品对皮肤黏膜刺激性均较小,口服毒性也较低。

【临床表现】

少数人对护肤类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敏感性较高,皮肤接触后会出现接触性皮炎或过敏性皮炎症状。

少量口服大多无明显中毒表现。口服剂量较大时,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

【诊断要点】

根据皮肤黏膜直接接触或是短时间大量口服接触史,皮肤接触出现局部皮肤损害,口服接触出现以胃肠道症状为主的临床表现,可进行诊断。

【处理原则】

症状较轻者一般无需特殊处理,症状严重者可参照概述处理原则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