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总则编·物权编
- 杜涛主编
- 828字
- 2022-08-02 15:06:26
137.什么是物?
物是物权领域的基础性概念,物的范围直接决定物权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明确物的范围对于构建物权法律制度极为重要。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不少都对物的范围作了规定。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也对物的范围作了规定。鉴于“物”这个概念的重要性,《民法典》第115条借鉴吸收物权法的规定,对物的范围作了规定。法律上所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不动产以外的可移动的物,如机动车、电视机等。不动产和动产是物权法律制度中对物的分类,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分类,主要是便于根据不动产和动产各自的特点分别予以规范。物权法律制度上的物指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有体物或者有形物是物理上的物,包括固体、液体、气体,也包括电等没有形状的物。所谓有体物或者有形物主要是与精神产品相对而言的,著作、商标、专利等是精神产品,是无体物或者无形物,精神产品通常不是物权制度规范的对象。同时,并非所有的有体物或者有形物都是物权制度规范的对象,能够作为物权制度规范对象的还必须是人力所能控制、有利用价值的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原来无法控制且无法利用的物也可以控制和利用了,也就纳入了物权制度的调整范围,物权制度规范的物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网络虚拟财产是现代网络社会的重要财产类型,对于Q币等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物的范围,民法典立法过程中争议相当大,有鉴于此,民法典并没有将其纳入物的范围加以调整,但是《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为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精神产品原则上不属于物权制度的调整范围,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其财产权利可以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作为担保物权的标的,形成权利质权,由此权利也成了物权的客体。因此,民法典规定,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