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立法所规范的社会行为的时序逻辑顺序讲,还是从当前立法的热度看,行政许可都是对特定领域的行政行为实施规范首先要处理的问题。
设定行政许可,最权威的指引显然是《行政许可法》。但本节所介绍的,恰恰就是这样一部法律,却在实践中被“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打得落花流水,直到其实施13年后,才以“非行政许可的审批”自行声明退出历史舞台。但《行政许可法》本身如何元气复苏、活力满满,还要好好看看以下内容,才好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