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吃绝户
- 从搜山降魔开始武道通神
- 花切
- 2223字
- 2025-01-20 14:58:12
大乾,青州,阴邙山。
满山遍野,浓郁厚重的毒瘴随着夜晚的降临,于不知处升起,逐渐笼罩了这片深山幽谷,形成了一处令世人胆寒的人类禁地。
毒瘴似烟似雾,经阵阵阴风吹过而翻转升空,妖桀诡异。
许毅从昏迷之中苏醒了过来,看到天空中被毒瘴折射成暗紫色的月亮,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可还未等他再做思考,剧烈的疼痛从他的后脑处猛然袭来!
痛!
太痛了!
随着剧痛一起出现的,是一段强硬涌进他脑海的记忆。
樵夫......土房......谋财害命......
缓了半晌,许毅才明白了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哪里是什么梦啊!他明明是穿越了!
许毅穿越到了一位跟他同名的樵夫身上。
前身家境贫寒,家徒四壁,父母也于去年相继离世。
面对着巨额的秋税,他只能一个人靠着砍柴勉强维持生计。
若是在别的地方砍柴还好,挣多挣少不说,最起码沿着前人趟出来的路走,不胡乱作妖,便不会有太多危险。
可在青阳镇这地界可不一样!
这附近唯一能伐木的地方,便是西侧的阴邙山。
在青州,自阴邙山往西的十万大山,每到夜晚来临,便会出现一种遮天蔽日的毒瘴。
这毒瘴极为邪性!普通人吸入一口便会当场丧命!
据说就连传闻中那种踏入武道,道行高深的‘神仙’,也不能在其中待太长时间,否则也有生命危险。
故而想去阴邙山讨生活的樵夫、猎户们,都得仔细掐好时间,下午太阳一落便要赶紧往出走,生怕中了毒,化成滋养杂草荒树的一抔白骨。
就在昨天,向来嫌弃他们家,十分瞧不上前身的二叔突然找上了门。
嘴里没了冷嘲热讽的话,脸上也笑出了褶子,看着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对前身好一阵嘘寒问暖。
临走之前,他讳莫如深地对前身说,他在阴邙山中发现了一处无主的宝植,他一个人不太方便带出来,问前身要不要跟他一起去。
等卖出了钱,他跟前身七三分成。
前身心思单纯,没有太多防备之心,便跟着二叔去了。
谁承想还没等看到宝植,便被二叔一锄头敲到了后脑上,当场昏死过去。
由于身体素质较好,在昏迷几个时辰之后,前身竟然还苏醒了过来。
他挣扎着起身,晃晃悠悠地往山下走,想要逃条活路。
可惜,此时太阳已然落山,夜幕降临,为时已晚。
没过一会,毒瘴便蔓延开来。
不过两息,前身便就此丧命。
“唉,可怜。”
许毅轻轻叹了口气,感慨道。
虽然二人年纪相仿,可跟他这种从小混迹在互联网,见惯了各种扭曲丑陋人性的人相比,前身还是太单纯了。
连这种低级的恶当都能上。
许毅不用想都知道,身为孤儿的前身,肯定是被二叔惦记上了家中的那间土房,想要吃绝户了。
那间房虽然漏风漏雨,濒临倒塌,可还是能卖出几两银子的。
真是应了那句话: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考验人性。
许毅消化完脑海中的记忆,后脑处的疼痛也缓了过来,没那么疼了。
他扶着旁边的古树慢慢站了起来。
突然间,他脸色铁青,想到了一个问题。
前身只吸入了一口毒瘴,便七窍流血,极为痛苦地死去。
那自己呢?
自从他苏醒过来之后,至少也有五十息了吧。
他捏住鼻子,不敢再呼吸了,生怕下一刻就会重蹈前身的覆辙。
像是知道了许毅的所思所想,下一刻他面前就出现了一阵光幕。
【宿主:许毅】
【已觉醒:祛秽净瘴(一阶)融合度1%。
灵觉觅宝(一阶)融合度1%】
【土蕴灵华:0】
这是......金手指到账了?
随着面板光幕的出现,许毅福至心灵,明白了其作用。
祛秽净瘴:能够使宿主百毒不侵,并且净化其体内的毒素。
灵觉觅宝:可以提高宿主在一定区域内对奇珍异宝的感知能力。
“怪不得......”
许毅松开了捏住鼻子的手,一阵喜悦之色涌上心头:
“凭借着【祛秽净瘴】的能力,这阴邙山外围的稀薄毒瘴已经对我没有威胁了。”
“这岂不是说,若等日后我天赋满阶,自阴邙山以西的千里毒山瘴海,就成为了专属于我一个人的后花园了?”
许毅嘴角不由得扯出了一丝笑容。
在青阳镇中,有不少樵夫猎户经常捡到宝植,转手卖给武馆或者本地的财主,从此几个月之内吃喝不愁。
就这,还是他们为了能够及时返程,在最外围的区域捡到的。
由此可见,阴邙山以西,那更人迹罕至的地方,不知还有多少好东西!
数不尽的宝植,灵兽,矿脉在等着许毅去开采呢!
想到这,许毅看着飘散在四处的暗紫色毒瘴,感觉都更加亲切了一些。
猛吸两口,
缓缓吐出。
就是这个味。
正当许毅要下山往回走的时候,肚子里传来了一阵咕咕叫。
他太饿了。
早晨出发上山,现在已然是黑夜。
这中间爬山消耗的体力不说,就光自己昏迷后身体自主恢复止血所耗费的能量就是十分巨大的。
不饿才怪呢。
可是这荒山野岭去哪找吃的呢?
就在此时,许毅突然感到西边,传来一阵莫名的吸引力。
这是【灵觉觅宝】的效果?
许毅没有抗拒,顺着指引一路向西,大约走了三十米,来到了一棵异常粗壮的古树旁边。
他蹲了下去,看到树根底下,长着一根拳头粗细的植物。
血纹参?
许毅有些眼熟。
按理说,以他的家境以及身份,平时根本接触不到这类价值高昂的宝植。
可巧合的是,就在一周以前,跟他住在一条街上的邻居在砍柴的时候,恰好采到了一根血纹参。
邻居在下山之后立刻就把血纹参卖给了本地的一家武馆,卖出了足足七百文的天价!
令前身好一阵羡慕。
在记忆中,那根价值七百文的血纹参只有指头大小粗细。
但眼前这根,却实实在在有拳头粗细,看着跟萝卜一样,夯得瓷实。
论起辈来最起码也是那根血纹参的爷爷。
这要是卖的话,得卖出去多少两银子?
一两银子?二两银子?
估计都止不住!
不过对于现在的许毅来说,就算能卖十两,他也不会去卖。
能饱腹,让他有下山的力气才是最重要!
更何况有着金手指,以后什么样的宝植他找不到?
没准还能找到更粗壮的人参嘞。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许毅将这跟血纹参挖了出来,用衣服擦了擦上面的土,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
别说,还挺好吃。
嘎嘣脆。
人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