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破产撤销权》: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个别清偿,管理人可否申请撤销?
- 破产纠纷裁判规则解读司法实践、诉讼实战与典型案例详解(云亭法律实务书系)
- 李舒等编著
- 4302字
- 2024-06-03 10:47:27
裁判要旨
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公司已经出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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